(一)协议离婚
与配偶就关键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期满后双方再共同申领离婚证。在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沟通,明确各自诉求和责任。
(二)诉讼离婚
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家暴等相关材料,在庭审中清晰阐明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