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可按如下步骤操作: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或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