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遭遇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判断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二)若为涉嫌诈骗方,若存在诈骗近亲属财物获谅解、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等情节轻微情形,可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若诈骗未达入罪标准,虽不判刑,但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要积极配合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