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这样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达成共识。
(二)若协商不成需通过法院判决,要准备好子女实际需要的相关证据,如教育费用清单、医疗费用票据等,以及能证明父母双方负担能力的材料,像收入证明等。
(三)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主张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时,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此比例确定。
(四)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费用变化,可提出合理理由请求提高或降低比例。
(五)支付方式可与对方商定,定期给付较常见,有条件的也可争取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