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损失范围:被污染土地的受害者要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土地肥力下降、农作物减产绝收等,间接损失如土地修复的检测、评估、治理费用等。
(二)选择赔偿数额确定方式:可以找鉴定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也可以和侵权人双方协商。
(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