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主体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所需资料不同。债务人申请需全面反映自身财务和经营状况,债权人申请着重证明债权及债务人偿债能力,出资人申请要证明自身资格和债务人重整原因。
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债务人申请需提交破产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
2.债权人申请要提供破产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及数额、有无担保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申请时,除申请书和主体证明等基本材料外,还需证明自身符合出资比例要求及债务人具备重整原因。
建议各主体申请前仔细对照资料清单,确保资料完整准确,提高申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