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方擅自为夫妻做的决定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处理日常事务的决定通常有效,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等重要事务未经另一方同意一般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权益时交易可能有效。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之间存在家事代理权,对于日常生活事务,一方做出的决定通常有效,像购买日用品等普通消费行为。然而对于重大财产处分、大额举债等重要事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决定一般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不过若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相应权益,该交易可能有效,此时受损方可以向擅自做决定的一方追偿。如果您在夫妻共同事务决定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