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母亲争取抚养权有较大优势,可着重强调自身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若己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法院。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四)双方都要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材料,如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情况等,同时可收集对方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