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被认定恶意拖欠信用卡欠款,要避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要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若透支了,在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要及时还款,避免超过三个月不还,欠款金额尽量控制在五万元以下。
(二)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还款时,要及时与银行沟通,表明还款意愿并积极协商还款计划,这样不构成恶意拖欠。
(三)银行提起民事诉讼时,要积极应对,按法院要求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