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京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100万元以下(含100)计费率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计费率2.5%;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计费率1.5%;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计费率0.8%;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计费率0.4%;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计费率0.2%;10000万元以上部分计费率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