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洗钱三千多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三)若为从犯,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洗钱活动中的从属地位和作用,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