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录用条件说明、工作表现相关材料等,以此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或单位解约不合理。
(二)与单位协商,若单位解约行为有问题,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改正。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