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拒绝在交警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会注明此情况,认定书仍生效且送达,所以不要以拒绝签字对抗,应理性对待。
(二)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在复核期间,若有一方就事故向法院起诉且被受理,复核程序终止,需谨慎决定是否走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