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者主动退还:司法机关责令挪用者退还资金,挪用者主动退还的,在量刑时可从轻处理。
(二)司法机关追缴:若挪用者未主动退还,司法机关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财物等追缴程序追回资金。
(三)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挪用挥霍无法退还的部分,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四)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后挪用者不履行的,被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