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挪用公款立案后想撤案,需确认是否存在法定撤案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
(二)因为是公诉案件,个人不能决定撤案,要密切关注司法机关动态,若侦查机关在侦查中或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符合条件,会依法处理。
(三)因挪用公款案件性质严重,申请撤案时资料要准备充分,证明符合法定撤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