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希望加快专利诉讼进程,在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审理延误。
(二)在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里,若遇到需延长审限的情况,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进展。
(三)提起上诉的二审案件,同样要积极跟进,按要求参与诉讼。
(四)当出现鉴定、中止审理等特殊情况时,要做好时间规划和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