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通事故是在执行家庭共同事务、从事经营活动等为家庭利益过程中发生,另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双方要积极配合赔偿事宜,准备好相关材料,与受害者协商赔偿方案。
(二)若为一方个人行为,如私自驾车办个人私事且与家庭利益无关,另一方无需担责。此时另一方可以明确告知受害者该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