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团伙诈骗35万的情况,对于嫌疑人而言,如果是从犯,应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这是法定的从轻情节。
(三)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也能在量刑上获得优待。
(四)主动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这也会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