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共同诈骗49万的情况,如果确定为共同犯罪,需先明确主从犯。主犯要对整个诈骗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从犯可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请求。
(二)犯罪人若有自首、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在量刑时请求从轻处罚。
(三)若是累犯或诈骗特定款物,因可能被从重处罚,要如实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减少加重处罚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