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方面,可留意收集出轨方和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查看其中有无能直接表明出轨事实的内容。
(二)物证收集时,关注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若能在出轨方处找到第三者的物品也可作为证据。
(三)视听资料上,可尝试获取录音、录像,记录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行为或其承认出轨的话语。
(四)寻找知晓出轨情况的证人,如邻居、朋友等,让他们提供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该法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