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两周岁以内,女方可基于孩子更需母亲照顾这一原则,积极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要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更优的抚养条件,为孩子成长提供保障。
(三)若孩子长期由女方及女方父母照顾,女方应收集相关证据,说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不利。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女方要多和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想和自己一起生活的意愿。
(五)女方可收集男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