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对方经济状况不佳的证据,如工资流水、失业证明等,证明其难以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费用。
(二)获取对方存在不良生活习惯的证据,例如警方记录、医院诊断等,以表明其不良习惯会影响孩子成长。
(三)提供对方居住环境差的相关材料,像房屋照片、周边治安报告、学校评价等,说明不利于孩子生活学习。
(四)收集对方工作繁忙无法陪伴孩子的证据,如工作时间表、同事证言等。
(五)若对方有暴力倾向或虐待孩子行为,及时报警并保留出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量上述不利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