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愿离婚而对方起诉,可积极准备感情未破裂证据争取首次不判离,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对方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诉,此期间应积极沟通修复关系,对方再次起诉需重新准备应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所以当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愿离时,可收集共同生活照片、聊天记录、亲友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感情未破裂,以此争取法院首次审理不判离。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对方不能再次起诉。这段时间是修复夫妻关系的好时机,应积极与对方沟通解决矛盾。若对方六个月后再次起诉,需重新从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等方面举证。面对复杂的离婚诉讼,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若在处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