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调查:发生较大事故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调查,全面了解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
(二)责任承担:事故发生单位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需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
(三)责任人处罚: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若构成犯罪,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四)整改与赔偿:事故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