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提起。
(二)若未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赔偿范围涵盖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