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符合特殊情形。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像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怀孕检查报告等。
(二)关注羁押期限。若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完结,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说明需取保候审的情况。
(三)收集有利证据申请。家属和律师收集对取保候审有利材料,如悔罪表现等,向办案机关正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