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对方是否有误工损失。对于有固定工作且因事故收入减少的,要求其提供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无固定工作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依据事故责任认定赔偿。己方全责则按合理计算的误工损失赔偿;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
(三)若对误工费有异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是否支持诉求及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