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明确起诉离婚不以分居时长作为唯一判定标准,重点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可以围绕感情破裂收集证据,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
(二)若以分居为由起诉离婚,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分居事实以及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像租房合同、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
(三)即便未分居或分居不满二年,但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也可争取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