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起诉离婚时,要尽可能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赌博吸毒的处罚证明,分居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二)女方若想挽回婚姻,要积极主动与男方沟通,了解其诉求和想法,努力修复感情关系。
(三)女方若认为婚姻无法挽回,应及时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相关凭证,提前做好财产分割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