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诈骗8000元,即便还钱也不能免刑责,但还钱可作为量刑从轻情节。
(二)案件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侦查阶段积极退赃促成被害人谅解,可争取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能争取不起诉或建议从轻量刑。
(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积极退赔退赃、取得谅解书可获从轻处罚,有机会判缓刑。
(四)要承担被害人因诈骗遭受的直接物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退赃等体现悔罪态度可类比为如实供述罪行等有悔罪表现的情况,在量刑时可从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