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签认定书,无需担心,交警可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字情况并送达认定书,认定书依然有效。
(二)若对方因不签认定书不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可凭借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若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