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能就婚后房产处理协商一致的,可自由决定处理方式,如一方拿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卖房后分割房款。
(二)协商不成且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都要房且同意竞价,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一方要房的,由评估机构评估后,得房方补偿对方;双方都不要房的,可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并分割价款。
(三)若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则归该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