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之前独自承担抚养费用,要收集好独自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如生活费用支出凭证、孩子教育医疗费用票据等,以此主张从应当支付抚养费之日起算。
(二)若双方此前未明确约定抚养费事宜,可做好从起诉之日起算抚养费的心理准备,同时积极准备能证明对方应支付更多费用的证据。
(三)无论哪种情况,都要保存好和孩子抚养相关的各类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