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有他人犯罪线索等立功表现,要及时提供给司法机关。
(二)对于受害者,要尽可能保留与抢劫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痕迹、嫌疑人特征等,为司法机关侦破案件和量刑提供依据。
(三)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犯罪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抢劫数额巨大的。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