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有过错方提出离婚且符合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应积极收集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行为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要明确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配合法院提供自身因对方过错所遭受损失的相关材料,以便法院综合过错程度、对方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