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明确规定了三种应当逮捕的法定情形。一是存在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像可能实施新犯罪、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情况。二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犯罪嫌疑人曾有故意犯罪记录或者身份不明。
2.对于符合这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院需履行批准或决定逮捕的职责,法院应作出逮捕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
3.建议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严格审查证据,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确保逮捕措施的正确适用。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逮捕执行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