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家暴致死案件,加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要担责。近亲属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参与司法机关的公诉程序,表达自身诉求。
(二)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加害人索要因被害人死亡产生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物质损失赔偿。
(三)符合条件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避免加害人继续伤害或威胁近亲属。
(四)向妇联、社区等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