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售卖假酒29万被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当事人可争取从轻情节来减轻量刑。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有立功表现,像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售卖假酒所得的非法收入退还,展示悔罪态度。并且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认罪认罚,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三)若存在从重情节,如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应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和救助,争取取得受害者的谅解,一定程度上缓解可能面临的较重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