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购买者确实不知是赃物,应立即停止占有该物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调查,以证明自己的不知情。
(二)若购买者明知是赃物,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将购买的赃物返还给原主或相关司法机关,以减轻犯罪后果。
(四)若为单位犯罪,单位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如实交代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