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执行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执行费收取分情况,已采取执行措施按实际支出收取,未采取则一般减半收取,由被执行人负担,和解时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决定,需及时缴纳。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执行案件里,当事人申请撤诉后执行费的收取有不同规则。若法院已采取执行措施,执行费按实际支出费用确定,这是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投入了人力、物力等资源。若未采取执行措施,通常减半收取执行申请费,以体现对未实际开展执行工作的合理考量。执行费原则上由被执行人负担,不过当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时,执行费用的负担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当事人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执行费,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如果对执行费的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