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团伙诈骗17万案件中的嫌疑人是主犯,要做好对全部17万犯罪金额负责的准备,积极配合调查。
(二)若是从犯,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无论主犯从犯,若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以此争取从轻处罚;避免出现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