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需看贷款用途。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哪怕另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还。若仅为举债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家庭,通常是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偿还。
(二)举证责任方面,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要负责举证。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可能担责;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则可不承担偿还责任。
(三)解决方式上,夫妻双方可先协商债务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