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且无法返还财产的情况,首先要判断是事实上不能返还还是法律上不能返还。若是事实上不能返还,如财产已灭失、损毁且无替代物,可收集财产购买凭证等证明其原来价值的证据,以便后续折价补偿计算。
(二)对于法律上不能返还,像财产已过户登记到善意第三人名下,需要获取相关的登记文件等资料来确定财产状况。
(三)当属于没有必要返还情形时,双方应共同核算返还财产会增加的成本、浪费的资源等情况,依据核算结果来确定折价补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