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原告缺席开庭的情况,若想继续解决婚姻纠纷,需重新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相关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二)对于被告缺席开庭的情况,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要尽可能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以便法院查明事实。若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原告可提醒法院按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