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自愿离婚,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将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接着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后悔都能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登记并发证。
(四)要是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