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骗贷23万,应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积极退还贷款,争取从轻处罚。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若单位骗贷23万,单位要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减轻金融机构损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三)对于骗贷23万是否属于“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可咨询专业律师,结合金融机构实际损失等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