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起诉离婚想申请缺席判离,要先确认被告是否属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若符合,可向法院提出缺席判决申请。
(二)原告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以此增加法院缺席判离的可能性。
(三)要明白即便申请缺席判决,若证据不足,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所以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