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单纯未婚生子要求赔偿,法律一般不支持,建议不以此为由主张赔偿。
(二)若生育中女方因男方侵权行为致人身损害,可收集男方侵权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暴力伤害的照片等,依据侵权责任编要求赔偿。
(三)若男方有虐待、遗弃女方的行为,女方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主张相应赔偿。
(四)未婚生子涉及子女抚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抚养费,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