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网络诈骗,可先了解当地关于网络诈骗“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通常可通过当地司法机关官方网站、热线电话等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二)如果自身被诈骗财物数额较低,未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但留意是否存在诈骗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情况,若有则也可提请警方按诈骗罪(未遂)处理。
(三)发现被网络诈骗后,第一时间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