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教唆者的定性,要明确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共犯,因为教唆他人实施入室盗窃这一行为与被教唆者构成共同犯罪。
(二)鉴于教唆者在犯罪中的作用不同量刑会有差异,若教唆者起主要作用以主犯论处,需做好承担较重刑罚的准备;若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按从犯论处,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在司法实践中,家属和律师可以搜集关于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大小、有无悔罪表现等相关证据,为其争取更有利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